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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福华】《千魂者契约》3


    剧情简介:一人之名,驱散黑夜。千人之魂,血祭一瞬——



      John是千魂者,他拥有每一世的​记忆,但John却希望删除所有记忆​……



     这是一个黑暗式的玄幻故事,人物性格会崩坏。



     【这章花生高黑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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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​楼道里比发生过很多令人难以置信的变态凶杀案,比方说深夜回家的女子在三楼楼道里被抢劫后。又被凶手用胶带缠头窒息而死。



    楼道凶杀案的恐怖之处在于,死者在距离自己家很近的地方被杀害。



     Sherlock还没走到案发现场,就看到了一地的鲜血从楼梯流淌下 ,上面的血迹并没有凝固,楼梯上的血迹一直从二楼到一楼。



    普通的伤口自然不会让人流出来这么多的血液,而死者的腹部被开了一个大洞,其中的内脏器官全部消失。但周边却有一些像呕吐物一样的物体,而里面却夹杂了一些肠子的碎块。



    而尸体的脸上,也被用刀刻了一个‘上帝之眼’的图案。​



    “死者的死亡时间并不久,但奇怪的是,他的死因并非是开膛破肚,这些伤口都是在他死后所产生的。所以,为什么会有人杀了他后又再一次鞭尸泄愤?”​



    雷斯垂德拿着检测报告,说话间把更详细的报告内容递给John,让他递给Sherlock。 



    之所以不直接给Sherlock的原因,也是Sherlock绝不会自己亲手拿,就算是直接递给他,他也会喊话让John帮他拿着。



    这也让雷斯垂德有点心疼John的遭遇,又当室友又当助手,还得当他私人管家,尽心尽责的照顾Sherlock还得忍受他的坏脾气……



    而Sherlock此时已经分析出案情的雏形——



    凶手是两类人:杀死死者的人依旧是那些狂热信徒,性别男,身高约一米九,并且跟死者有关系,并非情侣。



    而开膛破肚的是另有其人,腹部的伤口​并非是用利器,更像是被野兽撕咬过的痕迹,部分内脏被它吃掉,却也有一部分被它吐出来。



     前者Sherlock很轻松的就推理出他的具体样貌,而且也很容易查询,几分钟就能确定凶手的姓名并且逮捕他。



    可那个野兽又是什么?



    “John!  ” Sherlock习惯性的叫了一声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每当自己推理出现疑惑的时候,总是不自觉让John来他的身边,对他倾诉,跟他分享。



    一如既往,Sherlock认真的讲述着他的推理,而John表现的也以前一样, 从Sherlock的话中找重点进行总结,并且总是‘不经意’帮他排除所有错误的思路。



    这样,既能帮Sherlock理清思路,John也可以继续当做衬托他的绿叶。



    【侦探的笨蛋朋友,此人智力必须略低于正常人平均水平……】 ​



    John的手枪一直随身携带,只要他愿意,凭借这个距离角度,杀死Sherlock轻而易举。



    苏格兰场的人甚至都不会怀疑自己,谁会相信一直对Sherlock言听计从的John会杀了Sherlock?即使自己对他们说‘我杀了Sherlock’,也不会有一个人当真,甚至还可能会说‘你做了我们多年都想做的事情’!



     多么好笑啊!



    这些让自己当成一个笑话的事,也不只是第一次了,早在初次见面时,自己的人生就对自己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,影响了他的一生……



    不……是生生世世……



   不过好在,漫长而无聊的时间里,人生的故事并不是永久的循环,它们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,让人意想不到。也正是因为那些不经意出现的‘意外’,才会让人感觉到平静的生活中,有些趣味。



    有的人觉得​性/欲是人生的调味剂,有人通过游戏来获得快乐,也有人凭借杀戮来满足成就……



    这些都可以为他们短暂的生命提供乐趣……



    可是,当一件事情重复了千百次,这些事物都会变得索然无味。



    看见符合自己胃口的人,会下意识欣赏喜悦一下,但随后这种感觉便转瞬即逝。吃到可口的美食,在品尝玩味道后即便是喜欢也不愿意再多吃第二口。



    为什么?



    因为没有必要了,对已经知晓的事物,丧失了兴趣……



    人的一生,总要因为什么的存在,而觉得富有意义。并不是说人性的弱点,而是当你只有觉得​某个事物被定义为人生的标准时,你就可以忍耐和接受所有生活。在哪一刻,每当你支撑不住时,都会有一股指引你前行的动力,所以你才能忍受之后的所有生活。



    但John没有了……



    他既不需要那些物质上的满足,也不想渴求精神上的虚妄……



    可是当你这些东西都不需要时,活着,本身就是一种苦难……



    他的存在没有意义……



    放弃有很多种形式:绝望、沉默、无动于衷,亦或者听天由命……​



    ​死亡像是一切声音和矛盾的终章,可以获得永久安静的沉眠不被打扰,更是以前复杂纷争的结束。不管你的一生是罪大恶极还是光明磊落,人们都会因为死亡而宽容你的一切。



    可死亡却从未真正的眷顾John,他没有体会过死亡,真正上的死亡,即使肉体毁灭,可精神上依旧是存活着。



    以前他试过自杀,死过很多回,也尝试过很多种死法。割腕、窒息,毒杀、暴毙、枪击、猝死、剥皮、挖心……



     但不管是那种死法,当他紧闭的双眼再次睁开时,他却依旧转世投胎到另一户人家里,以婴儿的身份重新来过。



    死亡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关顾他……



    让John带着每一世的痛苦和记忆,在往生的轮回中体会着无尽的痛苦。



    唯一的好处,是他可以改变不同的身份,变更自己不同的人物身份和设定。



    今生的设定,是一位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军医,但这并不代表,他只懂得‘军医’才知晓的阅历和知识,他还有更多的才能无处发挥……



    可现在……他有了机会……



    John轻轻拍了拍一个脸上划着刀疤的男人,这是一个壮汉,健硕的体型以及他一米九左右的身高,给很多人带来压迫感。



   而此时,他却像是一个无助的少女一样,惊恐的看着眼前的金发男子。



    “别紧张,我只是打听个事情而已,为什么这么严肃?” ​John 用着轻快的语气,手上的工作不落下,他的旁边又一条条细细的钢丝,壮汉哆嗦着,心里生出一阵寒意。



    “那些老混蛋给过你们指示了吧?让你们每天每夜的做梦,受到他们的指引暗示,比你们青春期做的chun梦还要频繁,并且更具备诱惑力。”​



    John平静下的笑意更想是地狱里涌动的岩浆,炽热并代表着毁灭。



    “我是不会说出来的,这些是我们‘指引者’之间的事情,你不过是个注定一生都要碌碌无为凡夫俗子,根本不配参与我们的事情!” ​壮汉虽然害怕John,但语气里依然透露着身为被神明选中的优越感,以及对寻常人的不屑,那份骄傲已经刻在他的骨子里。



     “是啊!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,出问题的本来都应该是‘你们’,为什么要有我!!” 



    John借用壮汉脖子领带,将他的手腕勒紧到充血。



    “听清楚我说的每一句话吧,这对你之后一小时的生命里十分重要,他会决定你人生的转折,并且改变一些人命运的走向!” ​



    John拽过他的头,直视着壮汉的眼睛:



    “你是搞艺术主义的人,喜欢把一切事物戏剧化。所以你的自杀不可能那么简单且无趣。所以,你选择在电梯前自杀,用买来的钢琴系吊在电梯里,手脚麻利的打开电梯顶部盖板,然后站在轿厢上系好琴弦。另一端穿过电梯的排气孔。然后系了个活结。用垃圾桶挡住门。并用自己的领带系了个8字形,将自己的双手在背后伸进去。把头伸进琴弦的绳套。”​



    “不!这一切都是你干的!!”​壮汉试图挣扎反抗,却被John一句话吓得停止…… 



    “你的女儿很依赖你,虽然那只是三年前的旧照……”​



    “你要做什么……”​壮汉的声音已经开始发抖



    ​“你是美国人啊……我来说几个地区,看看你对他们熟悉不熟悉?”



    John的眼神幽幽的看向那个可怜的人。



    “洛杉矶、旧金山、华盛顿……” ​



    John说着,观察着壮汉的神情状态……



     “你觉得西雅图这个地方怎么样?”



     ​壮汉瞬间眼神变化了,虽然只是一瞬间。



    但与此同时,他也暴露了女儿的所在地。



    “所以,你现在记住我之前说的话了吗?”


     “是的……先生……”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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